LINE 對話證據清單與摘要
📋 證據清單
Section titled “📋 證據清單”| 編號 | 檔名 | 日期 | 內容摘要 |
|---|---|---|---|
| 01-09 | 01-09_20240727_在台對話.jpg | 2024.07.27 | 在台灣期間對話 |
| 10-30 | 10-30_20240817_離境後對話.jpg | 2024.08.17 | 離境後對話 |
共 30 張截圖
📅 事件時間線
Section titled “📅 事件時間線”第一階段:2024年7月27日(在台期間)
Section titled “第一階段:2024年7月27日(在台期間)”- 地點:台灣新北市
- 情況:楊政霖與李志那之間,就子女(楊旻澔、楊旻叡)居住地所進行的對話
- 核心爭點:
- 李志那主張帶子女前往韓國
- 楊政霖反對立即遷移,主張「穩定後再討論」
- 可見李志那對子女施加「跟媽媽走」的心理壓力
第二階段:2024年8月17日(離境後)
Section titled “第二階段:2024年8月17日(離境後)”- 地點:李志那攜帶子女入境韓國後
- 情況:發生涉及違反海牙公約的國際誘拐事件
- 核心爭點:
- 李志那未經楊政霖同意將子女帶往韓國
- 楊政霖引用「海牙公約」主張權利
- 李志那主張「孩子意見最優先」
- 可見更改 Google 帳號密碼等滅證企圖
⚖️ 法律意義
Section titled “⚖️ 法律意義”1. 違反海牙公約
Section titled “1. 違反海牙公約”- 李志那未經楊政霖同意,將子女帶離原有管轄地
- 具有國際不法誘拐之性質
2. 損害發生證據
Section titled “2. 損害發生證據”- 父子關係遭到切斷
- 子女可能承受情緒創傷
- 父親之監護與照護權益受侵害
3. 李志那對違法行為的自認
Section titled “3. 李志那對違法行為的自認”- 曾嘗試變更 Google 帳號密碼並阻斷存取
- 可見其知悉海牙公約並仍為相反行為
📝 主要對話內容摘錄
Section titled “📝 主要對話內容摘錄”2024.07.27 楊政霖主張
Section titled “2024.07.27 楊政霖主張”“反正我不同意他們現在去 你一直跟旻浩說就是在逼他”
“反正我不同意他們現在去他們現在去一定會變媽媽boy”
“你叫我一個人回去韓國 把孩子都給你 這不是很壞嗎?“
2024.08.17 李志那主張
Section titled “2024.08.17 李志那主張”“헤이그 협약은 국제적으로 불법 유괴…” (楊政霖提及海牙公約)
“而且Google 帳號是我的 你位什麼換密碼 真的超壞的” (Google 帳號密碼爭議)
“在韓國孩子的意見最優先” (主張韓國法下應以子女意見優先)
🏛️ 訴訟運用方式
Section titled “🏛️ 訴訟運用方式”主張一:具備國際誘拐的故意
Section titled “主張一:具備國際誘拐的故意”- 2024.07.27 對話中已表達前往韓國之意圖
- 無視楊政霖反對,於 8 月 17 日實際執行
主張二:有滅證企圖
Section titled “主張二:有滅證企圖”- 曾試圖更改 Google 帳號密碼
- 曾試圖阻斷照片存取
主張三:侵害父親監護與照護權益
Section titled “主張三:侵害父親監護與照護權益”- 單方面變更居住地
- 故意切斷父子關係
01-09_20240727_在台對話.jpg(9 張)10-30_20240817_離境後對話.jpg(21 張)
證據編號建議:
- 甲第 XX 號至甲第 XX 號
作成日期:2026年4月10日 證據收集者:楊政霖